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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品入屋之後:美感是遇到的,但牆身、光線與濕度要事先安排

3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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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前看了一則設計新聞,講台灣文化部推動公共藝術三十幾年,《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》規定公有建築造價的百分之一要用在藝術上——跟法國 1951 年的「1% artistique」、德國 1950 年代的「Kunst am Bau」是同一套邏輯。制度在,法源在,但調查顯示當地 15 歲以上民眾每年平均只參與 1.2 次視覺藝術活動。百分之一的錢做出了作品,卻沒有多少人真的站在它面前。

一年1.2 次 台灣人與藝術見面的次數,決定了我們的美感 — CLAY Interior Design
CLAY Interior Design — 一年1.2 次 台灣人與藝術見面的次數,決定了我們的美感

做室內設計這些年,我愈來愈覺得這件事跟我們的行業有種奇怪的對應:不少人願意花一筆可觀的錢買一件純藝術(fine art)作品或原稿插畫,卻很少在裝修階段預留一個「讓它好好存在」的條件。作品最後掛上去,顏色偏了、紙本起波浪、射燈打出一圈難看的光斑。這不是品味問題,是前期沒有人問過幾個工程問題。

美感是遇到的,但你要先讓它有位置遇到你

漢寶德談美育時說過,方法就是多看美的東西,但他也承認這裡面有兩個難題:什麼是美的東西,以及怎樣才能常看到它們。第二題放進住宅,其實是一條物理題。美術館的白牆你帶不回家,家裡的牆有插座、有冷氣機、有結構柱、有開關面板,還有 8 呎樓底。

我的習慣是在平面圖階段就問一句:「你家有沒有正在看的作品,或者打算買?」這句話會影響很多後續決定——牆身要不要留白、燈位要怎樣走、那個位置要不要避開西斜窗。等到油漆做完才想,可以選的路就少很多。

掛畫之前,先搞清楚幾個物理限制

重點照明不等於畫廊級照明

很多人以為裝一支射燈打在畫上就叫展示。實際上幾個參數直接決定成效:演色性(CRI)低於 90,紅色與膚色會偏,插畫的層次會塌;光束角太窄,會在中間打出一團光、四角暗;太寬,整幅畫均勻但沒有焦點。色溫方面,2700K 至 3000K 對油畫與紙本比較友善,4000K 會讓暖色調作品看起來發灰。

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:玻璃反光。同一支燈,如果畫框用普通玻璃,觀眾看到的是自己與背後的窗;換成防反光亞克力或博物館玻璃,畫面才會回來。這筆錢通常比升級燈具更值得。

也要老實說一句:不是所有住宅都適合做漂亮的藝術照明。8 呎樓底加上有橫樑,很多時候燈槽與射燈會互相打架,最後只能二選一。我通常建議接受「重點照明只做一至兩幅」,而不是全屋每幅都打燈——分散之後,每一幅都不好看。

把藝術帶回家,不等於要把家變成畫廊

我反而覺得最有生命力的狀態,是作品跟生活混在一起:插畫掛在書桌旁邊,跟一排書、一盞檯燈同框;小尺寸的原稿放在床頭,比客廳牆中央更常被看見。展覽是把作品放在完美條件下讓人看一次,家是把作品放在不完美條件下讓人看十年。這兩件事的設計邏輯本來就不一樣。

如果你手上有一件作品,正考慮要不要為它改動燈位、牆身,或者整個客廳的佈局,值得在動工前先拿出來討論一次。順序錯了,代價通常不只是錢。

如果你正面對類似的設計兩難,歡迎與我們聊聊你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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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感來源:一年1.2 次 台灣人與藝術見面的次數,決定了我們的美感 — 黑秀小編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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